材料学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的警示提醒

发布者:史杨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251

    年末将至,各级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报告、项目年报等工作已经陆续开展,新一年度的项目申请也即将开始。为营造健康学术生态,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材料学院现向各位老师发布“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的警示提醒”

请各课题组、各位老师加强对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的学习,在工作中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增强意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科研失信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注: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

(一)抄袭到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

(三)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 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

(六)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

(七)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

(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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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